中共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7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市林草局党组及下属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24日,巡察组向市林草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问题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市林草局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草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不够及时深入,对理论学习抓得不紧,开展理论研讨和思想交流不够扎实,对林长制、林业碳汇、森林可持续经营、数字林草等新业态、新趋势学习把握不系统,在学思践悟方面还有差距,未结合庆阳实际及时提出具体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拥护“两个确立”,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生态建设任务,确保林草工作在正确的政治方向上运行。二是完善修订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等规定,修订完善《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方式,并对学习交流研讨作出明确安排,确保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在市直林草系统得到贯彻落实。三是加强理论政策学习。严格按照理论学习规定和年初学习计划,将学习内容和要求提前告知中心组参学成员,确保参学对象早准备、早研究,并能够积极参与到学习研讨活动中。把研讨交流作为中心组学习重要环节,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林长制、林业碳汇、森林可持续经营、数字林草等新业态、新趋势、新政策进行重点学习,研究具体可行的落实举措,努力构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
问题二:学用结合不紧密。没有把学习和工作结合起来,学习缺乏深度思考、系统归纳和推敲吸收,没有真正掌握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以学促干、学以致用”结合不紧密,破解造林绿化空间不足、林权制度改革、林草新技术应用推广等难题的思路不新、办法不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推动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二是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始终围绕全市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长远规划和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三是全面解放思想,积极推动工作。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脚踏实地的投入到造林绿化空间不足、林权制度改革、林草新技术应用推广等工作中去,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努力推动全市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两山”理念不全面
问题三:绿化项目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市林草局对2020年以后县区和下属林场实施的造林绿化项目部分未验收,一些项目未达到批复要求,绿化效果不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审核项目作业地块,经自然资源部门审查,符合实施条件后方可落地上图。二是严格审查作业设计方案,所有项目设计文本经规划院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论证完善后再批复。三是扎实开展市直国有林场造林绿化项目市级验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华池、合水、宁县林管分局下属林场2020年以来涉及的造林绿化项目进行了验收,确保林草工程项目按照批复要求施行。
问题四:森林经营试点项目与上级要求差距较大。城壕、山庄等经营试点林场未按照《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要求,对间伐木材进行造材及林地清理,未区分规格材与非规格材,大量木材和枯枝混合堆弃于林中空地,存在火灾和病虫害隐患。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华池林管分局党委委员、局长许兴成对华池分局生产科科长,城壕、山庄2林场党支部书记、场长进行了批评约谈,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严抓技术培训,狠抓整改落实。二是对山庄、林镇林场的技术员和施工员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试点项目工作具体要求,规范和加强了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管理。三是严格按照《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要求,将规格材和非规格材进行分类处理。对规格材主动联系木材加工企业积极进行销售;对非规格材积极联系周边生物质能源企业及有需要的群众,在林场监管下,将其运出林区自行使用,对枯枝等剩余物整齐堆放于林中空地,并喷洒溴氰菊酯防止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同时设置防火警示牌和森林防火警示旗,杜绝森林火灾隐患发生。
问题五:对全市“一村万树”工程监管不严,基层验收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抽查发现:镇原县太平镇柳咀村部项目应栽月季4700株,实地不足300株;应栽日本樱花80棵,实地只有3棵;应栽金叶复叶槭2100棵,实地只有约700棵,且成活率不到40%。彭阳村道应栽红叶李2850棵,实地不到900棵;聚德小镇应栽红叶李2850株,实地不到800株。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进行补植补造。经核实,镇原县太平镇柳咀村部项目设计栽植月季4700株,当时实际栽植4700株,验收合格4580株;应栽日本樱花80棵,当时实际栽植80棵,验收合格63棵;应栽金叶复叶槭2100棵,当时实际栽植2100棵,验收合格1930棵。彭阳村道应栽红叶李2850棵,当时实际栽植2850棵,验收合格2640棵;聚德小镇应栽红叶李2850株,当时实际栽植2850株,验收合格2800株。市林草局督促镇原县林草局开展“回头看”,利用春造期间,补植栽植月季4400株,日本樱花73棵,金叶复叶槭1400棵,红叶李4000棵,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积极完善造林绿化项目监管制度体系,制定严格的监管规定,从制度层面力促项目实施单位扎实落实项目跟踪指导和监管责任。三是加大宣传和引导,提高公众对造林绿化工程的关注度,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项目成效监督,及时举报发现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效果。
问题六:对基层绿化项目跟踪监管不到位。西峰区林草局2022年黄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在刘杨路栽植绿化树苗6300株,实地仅找到600多株;合水林管分局北川林场、华池林管分局乔川林场、环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实施的“三北”造林工程部分苗木规格和面积与设计不符,一些区块刺槐、云杉、苜蓿存活量达不到验收要求;城壕林场2021年投入中央财政造林补助78.4万元,造林面积4000亩,部分地块栽植密度与设计不符,刺槐成活率低。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林草局组建工作专班,于2024年3月11日到北川、乔川、城壕等林场及县区造林地点深入现地,对2021年2000亩“三北”人工造林生态工程进行了踏查核实,重点核实了造地块与设计地块是否相符,现地树种、规格与设计是否相符,苗木保存率是否达标。二是指导北川林场等单位和县区按照设计树种与规格编制补植补造方案,明确选用优质云杉、油松和刺槐壮苗,对造林地块进行补植补造。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栽植任务。三是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项目实施规定和验收办法,林管分局随时跟进对栽植进度及质量进行督查,4月底前已进行整体核查验收。
问题七:县区林业专项资金支付率低。截至11月底,各县区拖欠往年中央和省级林草项目资金共计3.59亿元,其中庆城县1.025亿元、华池县7798.45万元、宁县6832.89万元;2023年下达的中央和省级林草项目资金县区平均支付率仅为18.52%。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市林草局加强项目资金支付情况调度,按月对各县区资金支出情况进行通报,经梳理,截至2024年4月底,全市8个县区2023年及以前年度中央和省级下达的林草项目资金尚有74873.29万元尚未支付到位,2024年中央和省级下达的林草项目资金22136.15万元未支付到位。市林草局对支付缓慢的县区下发督办通知,挂牌督办,督促各县区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聚焦项目建设进度慢和资金支付进度慢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抓紧组织进行自查自纠,确保202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5月底前全部清零,2023年结转资金10月底前全部清零;特别是要对2017-2022年下达的资金中暂不具备支付条件的资金和项目结余资金,要尽快按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缴回财政统筹使用;对于2024年下达的资金也要加快进度予以支付,力争6月底前实现时间和支付率进度“双过半”。
(三)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到位
问题八:项目资金作用发挥不充分。2016年实施的二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购置安装监控设备投入1998万元,其中山庄、蒿咀铺、刘家店等10个林场监控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三期又投资2200万元扩充安装监控设施,建设防火水池等,中标合同约定2023年9月30日完工,建设进度滞后。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山庄、蒿咀铺、刘家店等林场监控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联系电信公司,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调试,目前二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中的监控设备均已正常运行。二是对三期监控设施及防火水池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经排查为不利天气和林区特殊施工环境影响所致。经市林草局2023年11月7日第9次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合同期限从2023年9月30日延期至2023年11月30日。项目完成后,市林草局组织专业人员于2023年12月上旬完成市级初步验收,目前监控设施及防火水池均已投入使用。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林草局将加强项目管理,指定人员定时对监控系统进行查看,做好调度日志,发现问题在48小时内进行维修及调试确保正常运行。
问题九:科研项目成果转换不足。市林科所多个项目成果仅为省级刊物论文,项目作用发挥不足。2020年在西峰区冯堡村实施的优良彩色树木繁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投资100万元,项目结题后200亩彩色树无人管护,枯死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林科所聘请北京林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甘肃农业大学、陇东学院、市直林草系统的教授、博士、高级工程师13人组成新的学术委员会,对项目论证报告逐项评审,2023年共申报各类项目13个,其中省级科研项目5项、2023年省级林业和草原科技计划自列项目3项、省委组织部青年人才计划(团队)项目1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4项,“子午岭油松人工林多功能经营技术示范推广”等5个项目获批正式立项,争取项目资金200万元,尤其是“辽东栎天然林碳汇提升精准经营技术研究”项目的成功申报。二是持续瞄重点求突破,助力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继续完善《“三北”工程陇东荒漠化区生态治理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总体方案》,积极争取防沙治沙、水土保持、抗旱种质资源保护等科技项目落地,实施好中央财政“陇东退化草地主要毒害草防控关键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着力推进陇东荒漠化区生态治理创新示范基地建设;依据《庆阳市发展沙棘产业科技支撑计划》,完成庆阳市沙棘育苗、沙棘低产林改造和沙棘优质丰产栽培等技术操作规范的编制,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三是针对“2020年在西峰区冯堡村实施的优良彩色树木繁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投资100万元,项目结题后200亩彩色树无人管护,枯死明显”的问题,市林科所党委指定专人负责,向项目负责单位庆阳市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其严格按照协议要求,立即采取有效的管护措施,提高苗木存活质量,切实保证项目区在2025年前持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问题十:项目成果雷同,灭鼠效果不明显。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市林科所、华池林管分局分别实施的有害兔鼠视频监测项目共投资225万元,内容均为安装高清摄像头和监测系统、开展兔鼠生长状况观测研究和举办培训班等,项目成果雷同、灭鼠作用不明显;市林科所在华池乔川安装的8个监控摄像头已有5个无法使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规划编制,避免雷同措施出现。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市林科所、华池林管分局分别实施的有害兔鼠视频监测项目,虽然实施措施有所雷同,但三个项目的工作重点、研究方向却截然不同。今后,我们将强化学习、开拓视野、创新举措,科学编制规划设计,坚决避免雷同措施在科研项目中出现。二是全面加强管理,切实抓好项目质量。市林科所实施的“甘肃陇东黄土高原造林地鼠兔害监测预警与综合防控技术推广示范”是省林草局批复实施的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项目措施为购置2套监控设备和5台智能相机对地上鼠兔害开展示范防治。华池林管分局将中华鼢鼠、达乌尔鼠兔防治任务作为硬指标下达各林场实施,综合运用化学、物理、营林和生物防治技术措施,总结出中华鼢鼠和达乌尔鼠兔在华池林区的综合防治技术。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采集鼢鼠调查样本3批次270只,收集样本调查基础数据信息2160条,检查和维护远红外监测设备6部,采集电子监测数据1次,为准确了解掌握和科学评估绿色防控措施在项目建设中取得的实际成效收集了第一手科学资料。三是切实狠抓落实,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市林科所经过自查,发现有1套监控设备因为信号不稳定,监控画面时无时有,经生产厂家、移动公司共同现场调试,该项目所安装的所有设备均能正常运行。
问题十一:项目技术跟进指导缺失,管理软件使用率不高。市林草局在实施北斗巡护终端等项目中,对操作系统更新维护不及时,各林场在使用过程中普遍出现系统无法登录、终端无法使用的情况,达不到预期效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积极协调省林草局,对操作系统更新维护,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的终端设备,督促基层单位对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现各基层林场巡护终端均可正常运行。
问题十二:林草种质资源库建设工作滞后。全市仅有1975年建立的一家中湾林场油松良种基地,本地种源品种单一,产量低,竞争力不强,育苗种子采购成本较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良种基地。对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正宁总场中湾林场油松良种基地,湘乐总场罗山府林场小叶杨良种基地、合水总场大山门林场文冠果良种基地、太白林场紫斑牡丹良种基地、正宁总场刘家店林场华北落叶松良种基地、庆阳市农科院苹果良种基地等5处省级林木良种基地,环县大堡条柠条采种基地、合水林业总场拓儿塬林场油松采种基地、华池林业总场大凤川林场沙棘采种基地、华池分局山庄林场沙棘采种基地、华池分局乔川林场山杏采种基地等5处省级林木采种基地进行优化和升级,不断提升优质良种品质。二是加强国有林场苗圃基地建设。加强正宁总场中湾林场苗木繁育基地、华池总场大凤川林场苗圃、合水总场大山门林场苗圃等3处省级保障性苗圃的生产经营管理,继续建设申报国家级和省级良种基地、采种基地、苗木繁育基地、保障性苗圃,全面提升全市良种供应能力。三是加强优良林木品种申报。继续做好2023年报审“丰园红”“丰园77”杏品种、“秋浓”苹果授粉品种省级优良林木品种申报工作,加大对通过省级审定的油松母树林种子、曹杏等31种优良林木种子的培育利用,提升本地林木良种的市场竞争力。
问题十三:育苗缺乏科学规划。育苗计划不科学,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各林场年平均销售仅为20%左右,大量苗木滞销。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市国有林场苗木培育工作座谈会。2024年3月19日,市林草局邀请苗木经纪人讲授了当前我市苗木销售的行情及市场动态,市林草局相关单位和有关科室负责同志讲解了当前我市生态工程用苗需求,各林管分局和市直国有林场负责同志与苗木经纪人进行了充分研讨交流,对市直国有林场发展苗木培育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二是召开2024年苗木培育作业设计评审会。市林草局国有林场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各自苗木培育作业设计编制情况及设计内容,专家组成员就林场作业设计逐一进行点评并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为全市育苗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和mg娱乐的技术支持。
问题十四:野生动物救助工作薄弱。市林草局2021年投资50万元在合水县秦直山庄新建动物收容救护场所,无工作人员,长期未投入使用;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将上级下达的110万元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购买电脑、复印机、照相机等设备,仅以2万元的价格委托陇东学院承担野生动物救助工作,目前因救助设施不足、药品饲料欠款、需救助的动物增多、不宜在学校开展救助等原因面临诸多困难。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强利用,充分发挥现有设施作用。合水林管分局与兰州大学、陇东学院野生动物保护院校等单位积极合作,对子午岭林区猫头鹰、狐狸等野生动物多次进行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了野生动物救助点的救助作用。二是明确职责,增强野生动物救助力量。市动保站通过事业单位选调、社会招考等方式,招录了一批文化层次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增强了全市野生动物救助力量;组织全体职工对单位职能进行认真学习,划分人员职责,靠实工作责任,做到责有人担,事有人干,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学习了《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增强业务人员素质,切实提升救助水平。(2)长期整改举措:计划利用巴家咀林场赵咀管护站闲置平房5间约125平方米,在2024年10月底前建成庆阳市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和疫源疫病监测中心,解决长期困扰我站无固定救助场所的难题。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专家评审工作,待市林草局批复后组织建设。
(四)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问题十五:“三调”数据与林业“一张图”对接融合差距大。全市国土“三调”林地面积与林地“一张图”相比减少了80.17万亩,国土“三调”草原面积高达1334万亩,多出了446万亩,致使全市出现了绿化造林“无地可栽”的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据最新造林技术规程,市林草局与市自然资源局共同审定完成了庆阳市造林空间调查评估成果,确定全市造林空间503万亩。二是督促环县对“三调”天然牧草地进行评估,结合实际情况将不符合天然牧草地标准的图斑进行调整,预留造林绿化空间。三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文件要求,对地类不一致图斑进行重新认定,确保林草资源数据与国土“三调”相一致。
问题十六:协调解决国有林权争议问题不够主动。基层国有林地所有权证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证、集体林权承包证等相护重叠,一地多林管证矛盾突出,市林草局没有拿出有效办法推动解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展了林草湿调查监测,依据调查结果,积极汇报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支持。二是结合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作为一项主要任务全力推进,指导县区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合力攻坚、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稳妥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彻底解决“一地两证”问题。三是针对国有林地与集体林地权属争议问题持续时间长、成因复杂特点,充分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在华池县开展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先行试点工作,积极解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及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依据确权登记结果,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问题十七:对林区概算采油占用林地监管不力,补偿款追缴不及时。长庆油田擅自改变有林地用途,在超期3年未缴纳补偿费的人情况下,市林草局同意并向上级申报了永久使用林地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在北川、大山门林场辖区2018-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项目7个(庄277-19井场及道路、庄277-12井场及道路、庄277-21井场及道路、庄277-5井场及道路、庄348-1井场道路、庄264-1井场道路及生活区、钻试废液处理示范站进站道路项目),未按要求办理延期及长期使用林地手续。对此市林草局指定合水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7月分别以“合自然资林罚决字〔2023〕7号、8号、9号”处罚决定书进行了行政处罚。2023年8月第十二采油厂申请办理该7个项目长期使用林地手续,并于2014年1月24日取得长期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甘林资许准〔2024〕33号)。同时第十二采油厂和北川、大山门林场签订了该7个项目长期使用林地补偿协议,缴纳林地补偿费610余万元。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林草局将强化林草地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提前介入项目,主动衔接服务,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草地,在严格执行国家林草资源管理政策规定前提下,积极研究破解保护与发展矛盾的有效办法,全力为市上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提供保障。同时,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问题十八:林业贴息贷款和亚行贷款审批监管不严。对海升集团下属子公司和合水县陇原果品公司等贷款主体资格审查不严格、资金风险评估不细致、调整贴息方案不及时,逾期贷款无法收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庆阳海越的贴息情况,通过查看2022年林业贷款项目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报告,此公司2021年存续贷款1亿元,申请贴息资金300万元,按照《甘肃省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甘林生函〔2018〕888号政策规定予以贴息。此公司2022年申请破产重组后,市林草局及时调整贴息方案,再未对此公司的贴息申请予以上报。二是针对合水县陇原果品公司贷款情况,已向合水县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合水县陇原果品公司偿还逾期贷款,并取消该公司林业贷款贴息资格。三是严格审核,加强后期监管。在以后的贴息工作中,市林草局将积极和银行等相关部门主动联系,对企业的债务情况深挖清楚,对提交上来的资料仔细、严格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贴息资金发放后,定期和各县区、各企业联系,对贴息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贴息资金的使用合规,对于违反林业贷款贴息政策的行为,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理。
问题十九:防火物资储备不规范。未按照《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建设物资储备库,市级防火物资储备库建在巴家咀林场办公区,物资不便及时运送到其他林场,部分管护站未按要求配发必需的灭火器械。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庆阳市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四个林管分局建立物资配发台账,及时将防火扑火机具配发管护站,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相关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的性能,一旦发生火情,可以正常使用。二是及时将防火物资、扑火机具及装备配发至森林资源管护站,提升实用性、实战性。三是按照《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全面加强市级防火物资储备库管理工作,计划在2024年年底前建成市级防火物资储备库。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
(一)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力,资金损失浪费严重
问题二十:市林草局对各林管分局、基层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下达的部分概算投资高于实际需要和市场价,对项目的必要性审核把关不严,有的工程建成即闲置。市林草局在原调令关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大量房产、物资长期闲置的情况下,又在其附近新建子午岭科普教育展览馆,完成总投资1211万元,2022年12月验收后至今未对外开放,建设资金和国有资产闲置浪费;合水林管分局2016年危旧房改造项目建成商铺17套9742m²,因产权不明晰至今闲置;桂花塬林场2019年实施的龙池林区防火路建设项目硬化道路7.5公里,投资796.1万元,平均每公里超出国家《小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标准》造价的76.9%;湘乐林场2020年实施的九园子至湾转沟防火道路项目总投资230万元,硬化道路3.84公里,工程预算未经市财政评审即开工建设,道路使用不到一年水毁498米,形成断头路,无法验收;中湾林场2021年使用原调令关森林公园管理中心闲置别墅实施康养中心项目投资50万元,维修房屋并购置了25套健身器材,建成即闲置至今;盘克林场文家沟管护站常驻护林员5人,2020年投资62.41万元新建平房5间,2021年又投资62.41万元维修院内另外10间平房,造价过高且房屋闲置较多;桂花塬林场2023年门前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65.02万元,渗水砖面积实际比结算少217m²,占总面积的13%;太白林场2019年实施的安子坪管护站建设项目新建14间平房和围墙、砖铺院及附属设施,中标价106.45万元,最终结算124.18万元,2020年建成,现已出现外墙裂缝,前期费用中包括未经审批的异地建设费、测绘费、概算费、预算费、检测费、结算费、勘察费等共计11.46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调令关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及子午岭科普教育展览馆大量房产、物资长期闲置”的问题,由正宁林管分局负责制定了《调令关森林康养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方案》《调令关森林康养中心启动运营方案》,邀请有熊旅游和陕西隐邑实业有限公司来调令关森林康养中心考察共计3次,正在进一步对接;制定了《中湾林场子午岭科普教育展览馆管理制度》《子午岭科普教育展览馆2024年科普宣教活动计划》,科普教育展览馆已于2024年1月1日对外开放,截至目前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人数共计1200余人次。二是对于“合水林管分局危旧房改造项目建成商铺因产权不明晰至今闲置”的问题,经核实,合水林管分局危旧房改造项目建成商铺,产权归合水林管分局所有。合水林管分局已制定商铺销售计划,持续加大宣传推介,多渠道积极销售,盘活闲置资产,并按规定加强资产管理。三是对于“桂花塬林场防火路建设项目造价过高”的问题,经核实,桂花塬林场2019年实施的龙池林区防火路建设项目,因该路段地处子午岭林区腹地,山体陡峭,林区地下湿度较大,挖填土方工程量多,边沟、排水渠较长,安全设施多,道路全段为混凝土路面,工程难度较大。为确保工程质量,宁县林管分局桂花塬林场按照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立项,市交通局批复,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实施。在以后的工作中,市林草局将加强项目规划选址、工程量、资金预算等前期勘查论证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小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标准》,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方案,加强前、中、后期全过程督导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化。四是对于“湘乐林场防火道路因水毁形成断头路而无法验收”的问题,宁县林管分局湘乐林场对防火道路进行维护,确保道路畅通并申请市级验收。五是对于“盘克林场文家沟管护站房多人少”的问题,经核实,该站15间管护用房建成后,不仅解决了护林员的住宿问题,同时也解决了每年春造春育、苗木生长管理和森林抚育等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技术员、施工员以及生产工人的吃住问题,具体使用情况为:护林员5间、站办公室1间、厨房1间、餐厅1间、施工员2间、技术员3间、农药物资1间、生产物资1间。六是对于“桂花塬林场门前渗水砖面积实际比结算少”的问题,经宁县林管分局现地复核,桂花塬林场门前渗水砖面积1642.33平方米,超于结算面积,符合设计求。七是对于“太白林场安子坪管护站建设项目前期费用未经审批及外墙裂缝”的问题,经合水分局计财科、管护科和太白林场三方核查核实,太白林场安子坪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项目总投资124.28万元,资金来源为2017年市级天保工程公共管护资金(庆林规资〔2017〕17号)。该项目中标价106.45万元,签证增加6.27万元,其他费用11.46万元(含异地建设费、测绘费、概算费、预算费、检测费、结算费、勘察费等),最终结算124.18万元,不存在未经审批使用资金情况。安子坪管护站基础设施外墙裂缝经太白林场督促施工方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评估,是由于林区温差较大、雨水管道堵塞排水不畅造成保温层变形裂纹,主体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目前,太白林场已按施工方案组织原施工队完成维修。
问题二十一:部分偏远管护站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宁县林管分局梁掌林场蔡家坪管护站无水、无电、未通路、无手机信号,九里沟、花鸭湾等管护站房屋为土木结构,使用时间已超过40年,破旧不堪。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蔡家坪管护站地处甘肃省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受政策限制,房屋改建维修项目不能实施。为了保证管护工作正常开展和护林员日常生活,已将该站2名管护人员就近搬迁至木瓜塬资源管护站。二是九里沟管护站建于2011年,砖混结构房屋5间,项目现已申报入库(具体建设内容:维修屋顶、内墙,安装防潮墙裙扣板,更换门窗,硬化院坪,打小电井1口,购置安装太阳能光伏照明设备1套、深井泵1台、窗帘5套、购置汽油发电机1台及办公家具用具3套);经核实,宁县林管分局无花鸭湾管护站。
(二)节约意识淡薄,花钱大手大脚
问题二十二:市草原工作站购买农机具及设备仪器,使用率不高。2022年在承租的32亩试验田里投资105万元实施甘肃省品种区域实验站能力提升项目,购买农机具及设备仪器,使用率不高,拖拉机只能使用一到两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克服懒惰行为,充分挖掘农机设备及拖拉机使用潜力,做到能用则用,绝不寻租替代。二是市林科所对50亩苗木地的腾退清理速度,增加拖拉机旋地、耕犁、破土、平整地面等农机具的作业面积,使拖拉机等农机具作业面积达到80余亩,提高农机具使用率。三是按照省草品种区域试验方案要求及试验任务,抓好农时,科学合理安排春播夏收、秋收秋播计划,做到不违农时,合理试验,确保得到的试验数据准确无误。四是分区块落实土壤增肥、乡土草种采种展示及种植计划,充分利用拖拉机的旋地耕地功能,促进土壤腐熟培肥。
问题二十三:宁县、正宁林管分局各采购无人机使用率不高。2019年各采购无人机一套,采购价分别为9.9万元和13.6万元,购置后长期闲置,仅正宁在职工运动会中使用了1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宁县、正宁林管分局制定了《无人机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了无人机使用台账,在森林防火、防灾减灾、生态工程、踏查铲毒、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中应用,提高使用率。二是确定专人负责无人机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飞行巡护,由专人负责无人机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飞行登记、影像资料收集、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切实提高无人机使用率。
问题二十四:山庄林场简单工程高价设计费。2020年投资40万元对白沟、掉庄梁管护站实施粉刷内墙、改造锅台、新建围墙、铺设院落、更换电线等少量简单施工项目,设计费高达1.9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山庄林场与该项目设计公司—甘肃信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衔接,该公司出具了《关于山庄林场白沟、掉庄梁森林资源管护站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的收费说明》及收费依据。该项目收费标准参照2002年国家计委、建设部修订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同时出具了最新《2022年甘肃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指导标准》。对照两项收费标准,200万元以下建筑、人防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计费额(项目投资概算)*收费比例(4.5%)。本项目计费额(投资额)为40万元,按4.5%计算,设计费为1.8万元,经山庄林场同设计院协商设计费为1万元,符合当期设计收费标准。剩余0.9万元为2份实施方案费用0.5万元及2份效果图设计费用0.4万元,共计1.9万元。
问题二十五:宁县林管分局标识牌高于市场价。2019年制作两种不同型号的标识牌7个,共10万元,经询价同型号标识牌总价不超过4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宁县林管分局2019年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标识牌建设项目于2019年9月开工建设,建设内容为新建f杆双悬臂双面标识牌2块,单立柱双面标识牌5块。项目实施前,宁县林管分局进行了认真询价,工程预算审查书中每块双悬臂f杆标识牌造价29504.26元,每块双面单立柱标识牌造价7519.88元。根据市林草局的批复,建设2块双悬臂f杆标识牌,5块双面单立柱标识牌,7块标识牌共计9.62万元。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分局将对工程预算审查严格把关,确保工程预算、询价规范准确,项目实施过程中跟进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严格工程资金管理,杜绝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问题二十六:购买的部分办公用品高于市场价和采购标准。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2022年购置台式电脑单价9681元、笔记本电脑单价1.48万元,盘克林场为文家沟管护站购置1.5m木床,单价1600元,白马林场、林镇林场为管护站购置单人沙发1个,单价3000元,均高于市场价和采购标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2022年购置台式电脑单价9681元、笔记本电脑单价1.48万元;白马林场管护站购置1个沙发3000元,实际为一套沙发共计3000元(含2个单人沙发和1个茶几);林镇林场管护站购置1个沙发2800元,实际为2套单人沙发及茶几共计5600元(含4个单人沙发和2个茶几);盘克林场2021年4月6日购置1.5米橡木实木床,单价为1600元,以上五笔购置均符合《庆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但确实存在过紧日子观念不强,节约意识淡薄等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市林草局及所属单位一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批示精神、党中央的最新理论和有关政策文件,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求。二是认真学习《庆阳市林业和草原项目管理规定》《庆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庆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在项目资金使用上精打细算,讲求实效,确保每分钱花到刀刃上,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为民办实事工作推进不力,服务意识不强
问题二十七:林业惠农资金兑付不及时。对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涉林惠农资金兑付工作协调督导不够及时经常,与县区及财政部门的协调力度不大,致使林草惠农资金兑付缓慢,未兑付资金累计达9581.83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市天保办、市公益林办等科室对农户补偿资金兑付情况进行梳理,经统计,2019年至2023年期间,中央下达市林草局农户补偿资金共40072.4824万元,市林草局已全部分解下达至各县区财政部门(其中:2019年8437.6万元、2020年8470.34万元、2021年8711.92万元、2022年7913.82万元、2023年6538.8024万元)。经了解,截至目前各县区已向农户兑付完成37846.097万元,剩余2226.3854万元为2023年涉林惠农资金,各县区已录入支付系统,按照兑付方案按年度进行集中支付。二是启动资金兑付进度月报制度,对兑付进度缓慢的单位,及时向县区出具督办函,确保资金兑付及时。
问题二十八:指导帮助群众育苗、售苗工作不力。市县两级林草部门对群众自主育苗指导不及时,苗农跟风育苗、品种单一,造成苗木积压,帮助苗农销售苗木办法不多,销路不畅。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县林草部门的指导,针对群众自助育苗,进一步协同县林草部门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班、专题讲座、上门宣传等方式指导群众科学育苗。二是不断加大技术跟踪指导,推荐市场销路好、需求量大、经济效益高的苗木种类进行培育。三是利用局网站发布苗木信息、组织苗木经销商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苗木推销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销售各类苗木2181.80万株,销售金额2971.09万元。
问题二十九:反馈问题:补偿事项手续繁杂。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申请补偿环节多、手续繁琐,赔付到账时间长达2年之久,与“简化办事流程、便捷服务群众”的要求不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甘肃省每年4月—10月为野生动物肇事高发期,省林草局要求各地(州)市在每年11月底前将当年的肇事补偿案件集中上报,省财政厅针对赔偿工作再集中兑付,兑付时间一般为第二年1月或2月,从时间跨度上看,就出现了2年之久。如果一事一报,我省每年的肇事补偿案件多,涉及金额大,案件高发期,每天都会发生野生动物破坏农作物案件,反而浪费资源成本。针对此问题,市林草局一方面提前告知受损群众相关的赔偿程序,不让群众产生误会;另一方面积极和省林草局沟通,目前的工作重点是申请把每年一次的补偿工作,改为每半年申报兑付一次,确保野生动物肇事能够及时补偿到位。
(四)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问题三十:项目验收不严谨。2019年市林草局验收城壕林场杨寺岔管护站建设项目时,未对已核减的工程量进行核实,直接将设计方案誉抄后予以验收合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市林草局组织验收小组于2024年3月21日对杨寺岔管护站建设项目进行重新验收,对项目核减的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出具《庆阳市国有林场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单》。今后,市林草局将进一步规范生态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竣工验收,确保验收成果与实际完成工程量一致,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问题三十一:计划下达不严谨。下达2019年华池林管分局森林抚育项目批复表中,南梁林场用苗量出现“补植不需要苗木,间伐需要3180株苗木”等逻辑性错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对计划下达文件、作业设计、施工合同、施工日志、验收资料进行比对,南梁林场施工作业与批复的作业设计一致,该问题为批复文件书写错误,市林草局相关科室已对2019年森林抚育项目批复文件进行了更换。
问题三十二:执法检查不严谨。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23年7次执法结果均为“企业制度章程未上墙、档案未装订等”,没有按生产标准对育苗企业指出苗木质量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种苗站2023年度执法案件进行核实,依规依纪对市种苗站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约谈;二是在今后的林木种苗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依照林木种苗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执法;三是按各苗木生产规程标准对育苗企业、育苗大户对生产的苗木进行比照检查,确保苗木质量。
问题三十三:绿化工程验收不严谨。庆城县对使用中央专项资金实施的人工造林项目验收中,将结果表述为“当年任务完成率、面积核实率、树种合格率、苗木成活率均为100%,造林密度、规模、树种与设计一致”等不实之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庆阳市造林绿化项目较多,实施地块日益分散,我们难以全面监管到位,部分项目部分作业地块出现的栽植苗木规格、树种、规模、面积、密度与作业设计不符、成活率低、绿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林草局将进一步加大市级监管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回头看”,利用春造期间认真开展补植补造和整改完善,确保整改到位。积极完善造林绿化项目监管制度体系,制定严格的监管规定,从制度层面力促项目实施单位扎实落实项目跟踪指导和监管责任。同时,加大宣传和引导,提高公众对造林绿化工程的关注度,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项目成效监督,及时举报发现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效果。
问题三十四:文风会风不实。市林草局2021年5次记录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召开的会议,三名领导同时参加多个会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2021年3月2日,市林草局分别于上午九点在市林草局601会议室召开机关集体学习会议,用时35分钟;上午十点在市林草局604会议室召开机关党小组会议,用时40分钟;上午十一点在市林草局601会议室召开局务会议,用时50分钟;下午三点在市林草局601会议室召开党组会议,用时80分钟;下午四点三十分在市林草局604会议室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用时50分钟。闫焕智、杨金亭、慕友良3名领导既是市林草局党组成员(书记),也是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因此3名领导既是作为党组领导,也是作为普通党员,同时参加以上五次会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林草局将严格按照“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持续改进会风文风,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精简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管理,明确会议记录簿记录和保管责任人,涉及重大事项的记录由班子成员签字确认,规范会议记录内容。
问题三十五:太白林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出现逻辑性错误。太白林场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季度汇报中出现学习“三个代表”和“认真学习胡锦涛、吴官正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合水林管分局党委对太白林场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约谈,党支部书记张成宇作了书面检查。二是太白林场党支部书记对责任人敬世旺进行了工作约谈,敬世旺向林场党支部作了书面检查。
(五)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问题三十六:县区资金结余。华池县自然资源局2017年至2021年12个绿化造林项目累计结余资金94.16万元,至今既没组织实施新的项目也未及时上缴。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华池县的结余资金具体为:2017年森林植被恢复费9836元,2017年造林补助28695元,2018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费149689元,2018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费134840元,2019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资金10386.2元,2019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费452782.7元,2019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费73554.51元,2020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费35040元,2020年第一批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资金11360.4元,2020年第二批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资金4284元,2020年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4228.9元,2021年林业技术推广资金7000元,共计94.16万元,现已全部上缴市财政。
问题三十七:县区资金使用存在问题。2020年实施省级财政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未决算即支付了210万元全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该项目为华池县2020年省级财政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项目,下达投资2270000元,造林任务7566亩。截至目前,完成造林面积7566亩,支付工程费用2099946.39元、作业设计及检查验收费56511元,结余资金113542.61元。市林草局督促华池县自然资源局,于2月底前完成剩余资金支付及竣工财务决算办理。
问题三十八:未扣收保证金。市林草局2021年与电信公司签订子午岭林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合同,未按合同要求扣收保证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2021年9月15日,市林草局与电信公司签订子午岭林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合同,合同中未涉及到保证金;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2021年12月1日,市林草局与中国电信公司庆阳分公司协商,中国电信公司庆阳分公司向市林草局缴纳30000元保证金。今后,市林草将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加强资金合同管理,按时收取保证金,做到合法合规,确保未扣收保证金的问题得到及时而有效的解决。
问题三十九:未按合同履行支付。2022年与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签订庆阳市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合同,违约未经专家评审付款13.4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2022年9月16日,甘肃省林草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庆阳市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2022年9月19日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函,2022年09月29日按照合同约定,向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支付了14.3万元初步设计费。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将加强资金支持监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项目费用。
问题四十: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办公用品购置、车辆维护等管理制度不规范,油卡加油没有记录,难以有效遏制跑冒滴漏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办公用品购置流程和费用报销制度,建立健全了车辆维护、油卡加油等台账,加强对车辆使用的管理,杜绝出现加油、维修不留痕迹的情况出现。
(六)落实招投标管理制度不严谨
问题四十一:未按要求对全市育苗用种和容器苗袋进行统一采购。市林木种苗站未按要求对全市育苗用种和容器袋进行招标采购,自2018年以来全市育苗用种均由庆阳市光大实业有限公司供给,总金额573.45万元,育苗袋均由安徽华庆包装有限公司供给,总金额140.34万元,基层林场育苗工人反映种子质量不高、适应性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根据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林草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庆林计字〔2014〕3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国有林场营林生产项目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庆林规资〔2015〕118号)要求,市林木种苗管理站从2015年起,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市直国有林场育苗用种、容器袋协议供货中标定点供应商和供应价格;各林场在协议供货定点供应商中直接选择供货商,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协议供货定点供应商采购优惠报价。依据《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68号)和《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甘财采〔2019〕15号)有关规定,采购人采购纳入网上商城品目目录范围内通用商品(即协议供货目录内商品)的,必须通过网上商城采购;属于网上商城品目目录内非通用商品的,采购人按照自愿原则采购。2020年7月,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关于印发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20〕13号)规定,采购总金额50万元以下的货物,应当通过网上商城采购。2021年6月,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庆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定点、协议供货及网上商城入驻供应商的通知》(庆资交发〔2021〕23号)规定,对于未纳入定点或协议供货范围的100万以下工程、50万元以下货物或服务项目,鼓励采购单位进入阳光采购平台进行交易。从2020年起,由于甘肃省网上商城采购平台和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在我市正式上线并投入使用,根据市政府采购办要求,市直国有林场育苗用种、容器袋采购,由各林场根据招标采购额度和限额标准规定,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组织采购。二是根据2018年9月1日施行的《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规定,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具有“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查处有关林木种苗的行政案件”“行政监督和执法”等职责,不再负责招标采购育苗用种和容器袋协议供货商等工作。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林草局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对过去制定印发的涉及政府采购管理相关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和重新修订;市林木种苗管理站认真履行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和执法职责,做好育苗种子和生产用种质量抽检工作。
问题四十二: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市林草局2022年实施庆阳市国土绿化示范点项目,在省上方案批复下达前将项目拆分为两部分,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与武威一家咨询公司分别签订方案编制合同79万元、地类变更调查合同42万元,只有该公司的报价。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市林草局根据市政府采购办批复的《庆阳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部门采购方式,2022年1月10日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由北京英杰国际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金额79万元。该公司根据项目实施县提供的造林地块实地勘查后编制完成了方案初稿。2022年1月13日在省级评审中,专家指出方案规划人工造林面积中有23.483万亩地类为天然草地,无法落地上图,需重新规划造林地块,并对调整后的地块逐小班重新开展外业调查。市林草局与编制单位反复研究重新调查地块变更实施方案时,该公司提出补充地块调查时间短、任务量大,需调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按照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如图斑有变更需重新外业调查变更方案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费用问题”,经测算工程量需增加外业调查费用49万元。经市林草局组织技术力量对变更调查地块现地核实,最终确定调查变更面积为23.483万亩。为保证方案编制的延续性和时效性,经2022年1月14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就增加调查的面积作为一个独立项目实施,成果最终合并到实施方案中。因原方案由该公司编制,我们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同该公司进行了谈判,最终达成协议组织外业调查,协议金额42万元整。因此,不存在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的问题。今后,我们将持续规范项目招投标程序,确保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设。
问题四十三:无绿化资质企业中标,真实性存疑。华池县2020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1200万元,绿化面积3万亩,由无绿化资质的甘肃延庆路桥建筑公司中标,工期内平均每天栽树13万棵以上,真实性存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资源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2017年已取消造林企业绿化资质的有关要求。华池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时,甘肃延庆路桥建筑集团其经营范围内含有“林地种子生产经营”及“园林绿化工程”等项目实施范围,符合林业项目建设要求。根据作业设计,该项工程计划总投资1200万元,绿化面积3万亩;按照甘肃延庆路桥建筑公司施工日志显示,该公司共建立37个作业班组,雇佣当地劳力10106人(次),施工36天,栽植苗木总株数5010000株,平均每日栽植苗木数量约135400株,数据真实可靠。
(七)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问题四十四:市林草局资产分类不清。记账凭证号及资产编号混乱,资产品牌多数无记载,资产规格型号记载不全,对采购的部分国有资产未及时入账,未做到账卡册和实物“四对口”。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2023年因旧的资产管理系统数据迁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财务人员对新系统的使用尚不熟悉,对以前年度入账的固定资产没有完善登记信息。在财务人员进一步学习新系统使用方法后,逐步完善了各类资产登记信息;对于部分未及时入账的国有资产,在2023年底前已办理入账手续,并录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编制财务管理制度时,市林草局修改了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要求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做到采购前有预算,采购后及时入账,严格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于国有资产采购、管理、报废的相关规定,做到账卡册和实务相符。
问题四十五:各林管分局防火物资储备库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防火物资账实不符,未登记物资型号,未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计划制定《庆阳市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各林管分局对防火物资储备库物资进行规范管理,详细核对防火物资如实登记在册,市林草局定期到基层林场检查登记及出入库使用情况。二是各单位完善防火物资库资产管理制度,防火物资分门别类摆放整齐,造册登记全部编号,做到账实相符。三是完善出入库登记制度,履行出入库手续。各林管分局、基层林场建立防火物资出入库登记制度,对物资的使用时间、用途等信息进行及时登记,确保防火物资使用合理。
问题四十六:基层林管分局未按实际工程造价报备固定资产,决算后长期对工程不入账,折旧计提不准确。合水林管分局2019年报备房屋产权漏报资产12.62万元;山庄林场2022年上水工程和苗圃地土壤改良工程中漏报资产28.33万元;白马庙森林资源管护站新建项目决算九年六个月后才登记固定资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山庄林场资产漏报的问题,华池林管分局积极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衔接,已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并对项目决算日至登记日的资产折旧进行补提,确保资产累计折旧计提准确。二是对于合水林管分局漏报资产12.62万元问题,经核实,为蒿咀铺林场干湫子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项目中标价与结算价不一致造成,该项目工程中标价149.27万元,结算价161.89万元,差额12.62万元。项目结束后,按照合水县城建局要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只填写了中标价,竣工备案金额149.27万元,实际已全部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对于南梁林场白马庙管护站长期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的问题,经核实,该站于2012年4月批复建设,2012年12月竣工决算,因当时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2022年5月,华池林管分局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该管护站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即督促林场于2022年6月完成固定资产登记,并对项目决算日至登记日九年六个月资产折旧进行补提。四是华池、合水林管分局党委负责同志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约谈。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林草局将认真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庆阳市财政局及庆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问题四十七:基各林场育苗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部分林场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问题,由于台账记录不规范,苗木出现不明原因损耗,2019年以来一些林场每年损耗苗木达80万株以上。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林场对2019年以来苗资产管理流程、苗木台账、销售收支及损耗管理等进行了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二是进一步健全苗木生产与销售管理制度,严格苗木出入库登记管理,建立苗木销售出圃单、林场自用出圃单、苗木损耗调查表,规范了苗木台账管理,确保苗木资产账实相符。三是加强苗木销售监督管理。各林场成立苗木营销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苗木定价及日常销售管理,完善苗木销售备案制。苗木销售收入直接上缴专户,由专人专账管理,保证资金安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党组领导责任发挥不充分
问题四十八:执行党对林草工作全面领导的要求不到位。市林草局、华池林管分局、大凤川林场用局务会议或场务会代替党组会、党委会、支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派驻纪检组未参加部分涉及重大项目、大额支出和人事变动的会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对林草工作的全面领导,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明确制度规定的决策范围和事项权限,严把议题审核关,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二是按照“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原则,在现有党委(支部)、局务(场务)会议议事规则的基础上,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决策事项、决策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凡属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事项,都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杜绝个人说了算、碰头会和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等问题。三是进一步严肃请示报告制度,坚决遵守请示报告纪律,凡涉及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将及时报告市纪委派驻市林草局纪检组,并邀请参加会议,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从2020年开始,派驻纪检组对涉及重大项目、大额支出和人事变动的会议全程参加。
问题四十九:市林草局及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形式主义。2022年与林管分局、林场、基层管护站四级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层层照抄照搬,将“严把干部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和任职关”等不属于管护站职责权限的事项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票否决”的内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厘清市林草局、林管分局、林场、林业站党组织职责权限,科学细化工作考核内容和目标任务,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监管结合起来,力戒形式主义,做到考核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考核结果反映工作情况。二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分析研判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导,由各县级单位党委对存在形式主义的基层林场党委(支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约谈,并责令其向上级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监管提醒,认真落实“四个必谈”要求,层层开展约谈,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增强主动防控意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增强约谈的针对性、时效性,触及问题本质,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问题五十:市林草局及下属单位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不扎实。2019以来共有23名干部职工受到行政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对已处理的违纪违规人员没有按规定要求进行宣布和公开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促改”的成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系统各单位对2019年以来的违纪违规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摸排,并以党员大会或职工大会的方式,利用干部职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现处理一个、警示一批、治理一域的目的。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对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认识。
(二)机制体制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问题五十一:下属站所职能不明确。市草原工作站、市林木种苗站、市林检站、子午岭森林公园管理中心等局属单位至今没有进行职能核定;市林科所至今无“三定”方案;2020年成立的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站与市林科所、市草原工作站部分业务重叠,职责职能交叉不清。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局属单位职能不明确的问题,市林草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机构设置要求,对市林科所、市草原工作站、市林木种苗站、市林检站、子午岭森林公园管理中心等单位的职能进行了重新梳理核定,已通过市委编办审核审批。二是对于市林科所至今无“三定”方案的问题,市林科所“三定”方案已通过市委编委会议审批。三是对于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与市林科所、市草原工作站部分业务重叠,职责职能交叉不清的问题,对市林科所“三定”方案、市草原工作站职能设置重新进行核定,避免职能交叉重叠。
问题五十二:考勤管理不严格。市林草局及下属单位对请销假制度执行不规范,多名干部职工长期请假,请病假10天以上的无医院诊断证明。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管理制度。督促系统各单位完善经营管理、请销假、绩效考评等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二是严格考勤审批。严格执行《市直林草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请假审批程序和权限。严格病假审批流程,病假人员需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检查化验单等佐证资料。三是强化考勤监管。加强对干部职工出勤情况的监督管理,每月对请销假情况进行公示,对个别迟到、早退的同志及时开展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扣发其绩效工资。
问题五十三:管理制度建设滞后。市林草局未及时修订完善《全市护林员管理办法》,对大山门林场、平定川林场等发生的火情,林管分局仍沿用1990年出台的管理规定对护林员、管护站长和护林队长分别处以500元、200罚款或工作约谈,震慑作用不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合水林管分局管护科督促大山门和平定川两个林场对“2.19、3.3”两起森林火情责任再次进行了核实,对人员处理重新进行了核定。二是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由各林管分局牵头,修订完善了《护林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三是大山门、平定川两个林场依据合水林管分局新修订的《护林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责任管区护林员孙海涛、李永军再次扣除绩效工资300元(共计800元)处罚;给予大山门林场护林队长景喜平、北川森林资源管护站站长李国强、后南湾森林资源管护站站长高洪岭再次扣除绩效工资300元(共计500元)处罚。
(三)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有差距
问题五十四:党费收缴不规范。市林草局下属单位个别党支部收缴党费长期存于个人账户,未及时上解;市草原工作站党费收缴标准核算不及时,两年来未变化。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对市直林草系统各单位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核查,督促各单位及时收缴和上解党费,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二是市草原站党支部在核算党费过程中没有把当年加增的职务和新级项目核对,导致基数没有变化,收缴标准有差异。针对这一问题,市草原站党支部按照党员党费收缴标准,重新对2022年以来党员党费进行核算,党员补交党费183.4元,已于2024年3月26日全部缴纳至庆阳市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三是举一反三,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党费收缴制度,及时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此问题全面整改,今后不再发生。
问题五十五: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市林草局机关党支部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优秀党员比例超过了三分之一;市林科所党支部2020年在参会党员不到三分之二的情况下改选了支委会;大凤川、豹子川等多个基层林场支部委员为双数。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专门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务工作者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章党规进行学习,全面加强各党支部对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二是市林科所党委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有关规定,指派专人对所属支部选举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指导,确保选举工作各环节规范有效;市林草局机关党支部应参加2020年度民主评议的党员共36人,经民主评议优秀党员共12人,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支部换届工作规范,机关支部优秀党员比例未超过支部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大凤川林场、豹子川林场党支部及时对缺额委员进行增补,充实支部组织力量,现支部委员人数均为奇数。三是坚持以党建融合行动为主线,以“三会一课”为载体,持续开展“读书心得分享”、林草大讲堂、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不断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引领力和感染力。
问题五十六: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市林草局机关党支部一名新入党员转正会议记录无表决结果,支部没有关于预备期满转正请示;巴家咀林场党支部两名新入党员预审情况登记表中均无上级党组织预审意见,一人无函调证明材料;5人在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期间均未按照规定撰写个人思想汇报材料。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林草局机关党支部新入党员转正会议记录无表决结果,支部没有关于预备期转正申请,系党务人员工作粗心、资料归档不及时所致。对于这一情况,市林草局机关党支部对党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按会议决议完善会议记录;对新入党员的入党资料重新进行整理,按发展党员有关要求规范收集党员入党资料。二是针对新入党员预审情况登记表中均无上级党组织预审意见的问题,由各级党委负责对近年来党员入党资料进行核查,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完善党员发展资料;针对入党人员无函调证明材料的问题,责令对当事人、业务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当事人于2月10日前补交函调证明材料;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教育,督促5名入党积极分子于2月10日前提交高质量的思想汇报材料。三是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熟悉掌握发展党员业务,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和要求,严格发展党员档案管理,确保发展党员程序符合规定要求。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一)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问题五十七:市林草局党组和原主要负责人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在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集中推进突出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方面,责任靠的不实,推进力度不大,整改效果不明显。上轮巡察指出的“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涉林项目监管不到位,招小标、大决算问题突出”“一些基层林场部分苗木销售去向不明,不入账或迟入账”等问题在本轮巡察中仍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加强党对林草工作的全面领导,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对市林草局“三重一大”事项都严格按照程序提交局党组会谈论审定。二是加强督查力度。督促各林管分局、国有林场尽快建立苗木培育台账,加强苗木培育管理,重点对苗木生产、损耗、销售情况进行统计,市林草局和林管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苗木培育工作的实时监管,有效防治“一些基层林场部分苗木销售去向不明,不入账或迟入账”“涉林项目监管不到位,招小标、大决算问题突出”等问题。三是规范苗木销售。在今后的育苗生产销售过程中,严格财务管理,规范苗木营销,确保苗木生产经营合规合法。四是严肃责任追究。组织各林管分局对市直国有林场2020年以来苗木销售和入账情况进行自查,对查出的苗木销售去向不明及销售收入不入账、迟入账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二)对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不坚决
问题五十八:(1)反馈问题:大山门林场与合水县森茂种养殖专业合作社1998年签订土地承包合同50年,占用林地178.5亩开办珍稀动物良种场。2010年以来相关部门先后6次要求对大山门林场在国家公益林区和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违规开办养牛合作社的问题进行整改,市林草局、合水林管分局和大山门林场均对整改措施缺乏深入研究,没有提出有效解决办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合水林管分局大山门林场先后3次向合水县森茂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养殖区域外设施进行了拆除。二是划定设施圈养区域,封圈堵圈20余次,严禁越界放养。三是督促合作社2023年9月至今已销售牛畜61头,监督其对剩余牛畜进行设施圈养。四是抽调专人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阻止牛群进入林地放养,确保森林资源和水源地生态安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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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信箱: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509室;
电子邮箱:slcjjgdw@163.com。
中共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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